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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翻译学院卫生所2019年度大学生门诊统筹报销的通知
2020-05-04 17:59  

全校参保同学:

我校参保大学生因常见病和多发病在西译卫生所就诊及转诊医院(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就诊发生的符合《西安市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药品、检查、检验、治疗的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根据疫情期间学生返校工作的安排要求,为了进一步有效保障开学后大学生门诊医疗保险报销工作的正常运行,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疫情期间学生关于2019年度(2019.9.1-2020.8.31)门诊统筹报销管理有关安排如下:

一、   为防止减少人员聚集,自56日开学起,2019年度(2019.9.1-2020.8.31)门诊统筹报销正式办理,以班为单位将有效资料(医保证或身份证复印件、门诊病历、门诊处方、有效发票、相关检查结果、校外就诊的需要出具转诊单)集中交给辅导员处并填写《西安翻译学院卫生所大学生门诊统筹登记表》(附件),再统一送至医保办进行审核结算。

二、校内就医:

疫情期间,参保学生在校卫生所看病时必须携带大学生医保证或身份证,在费用结算时直接按照统筹基金进行支付,学生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即30%的费用

三、转诊就医:

参保大学生因病确需转诊的,由校医院开具转诊单后转往西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转诊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先行垫付,凭转诊医院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门诊收费明细、医疗费用票据等有效单据经校医院审核后报销。自行到其他医院就医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异地就医:

参保学生寒暑假、实习和休学期间,在异地患病需进行门诊治疗者,可选择所在地二级以下医院(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回校后凭门(急)诊医院的有效资料到我院医保办进行报销。

备注:①支付标准:大学生门诊统筹设立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大学生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由门诊统筹基金按 70%的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 500 元。

②对于自杀、自残、存在第三方责任、打架斗殴、酗酒、吸毒 及其他因违法或犯罪等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超出《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和标准》以外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③医保办:029-85893743

附件:西安翻译学院卫生所大学生门诊统筹报销登记表

  

  

  

  

  

  

  

西安翻译学院卫生所

20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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